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鉴定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考生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以及“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
二、报考流程
初次报名时间:全天候开放渠道。
补考报名时间:每月15日至17日。
材料审核时间:每月18日至21日。
缴费确认时间:每月23日至25日。
考试预选时间:每月28日至29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每月30日起。
考试周期安排:当月审核次月考试(全年共12批次)。
考试时间预选及考试费缴纳,以查收短信为准,如遇特殊月份时间将有变动请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鉴定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历史积压考生缴费时间与新报名考生缴费时间一致,考试安排每月另行通知。
三、材料审核
(一)鉴定考试官网报名考生 考生须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申报条件。 (二)审核结果判定 1.通过:“报考资料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纳入批次考试计划后,判定为审核“通过”的,只需等待短信通知缴纳鉴定费和打印准考证即可。缴费方式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查收信息。 2.驳回修改:提报资料审核后不符合条件的,将驳回修改,请考生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及时上传补充和修改个人资料,等待再次审核。 3.审核驳回:提交资料涉嫌伪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驳回修改”一次仍未进行修改的考生,结果判定后,将被驳出预约队列,待报名资料齐全后,重新进行预约报名排队。
四、鉴定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44号)》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理论鉴定或补考理论收费50元,实操技能鉴定初级120元/人,中级150元/人,补考技能按相应等级标准收取。
(二)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信息将通过考生预留的手机号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点击链接即可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
2、缴费成功后,鉴定当天考生可到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开具发票,发票抬头统一为个人姓名。需要提前领取发票的可联系鉴定站预约开具。
五、鉴定注意事项
1、为节省检录时间,请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门口等候检录,超过开考时间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且不能延期考试。
2、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
3、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原有因疫情影响申请考试延期机制取消。
4、参加鉴定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N95医用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鉴定结束后立即离场。
5、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等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6、除特殊情况外,鉴定站将不再每个月发布鉴定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个人账号和短信信息,以免错过鉴定。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
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
邮箱:bjxfjdz@163.com。
附件:《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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